有人說,男女之間,最真實的愛從來不是先看合不合,而是你見到他,會不會想親他
講白一點,如果你連想親近他的衝動都沒有,那不叫愛,連喜歡都稱不上
真正的喜歡,是動物性的,是第一眼就心癢的,是看到他就會下意識想靠近的,不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得出的結論。什麼價值觀、性格合不合那些,都是後話,連本能都提不起來,那是在談戀愛,還是在研究人類學
生理上的喜歡,才是最誠實的
你想想,有沒有那種人,一見到他你就不自覺地想碰他一下,看他一眼都會心跳加速?這不是下流,是天生。反過來說,如果一個人你完全沒有那種想親想抱的衝動,卻還硬逼自己去相處,那會過得多拧巴
很多人把合適看得太重要了,以為對方條件好、三觀正、談吐得體,就能相處一輩子。錯,大錯特錯。那不叫戀愛,那叫搭伙過日子
合適不是拿來選擇對象的第一標準,它是你們開始喜歡之後,能不能走遠的附加條件
一段真正能走遠的關係,最起點絕對不是價值觀相同,而是見面那一瞬間你就知道,完了,我可能會栽在他手裡
感情有三層,喜歡、合適、愛
喜歡是衝動,是不講道理的那種心癢難耐;合適是理性,是你們在一起後發現生活節奏能配得上;愛才是最終的承諾,是願意撐住彼此所有情緒崩塌與人生難關的那種深度連結
但老實說,沒有前面的喜歡,後面兩樣根本走不下去。你不可能對一個讓你毫無慾望的人生出愛意。感情的開始永遠都是從慾望起跳的,只是後來能不能升級成深情,才會變成長久
所以,別再騙自己了
你不是太挑,也不是太理性,只是你碰到的那些人,從一開始就沒讓你心動過。真正讓你渴望的人,不需要你衡量適不適合,你光看他一眼,就知道你想要什麼了